导读:此次发布的国食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规定了267种兽药在畜禽产品等的2191项残留限量及使用要求,基本覆盖了我国常用兽药品种和主要食品动物及组织,品中标志着我国兽药残留标准体系建设进入新阶段。兽药
日前,残留农业农村部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限量项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将于2020年4月1日起实施。增至此次发布的国食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规定了267种(类)兽药在畜禽产品、水产品、品中蜂产品中的兽药2191项残留限量及使用要求,基本覆盖了我国常用兽药品种和主要食品动物及组织,残留标志着我国兽药残留标准体系建设进入新阶段。限量项
据介绍,标准此次新发布的增至标准有三大亮点:
一是涵盖兽药品种和限量数量大幅增加。与此前发布的国食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相比,新标准规定的兽药品种增加76种、增幅39.8%,残留豁免品种增加66种、增幅75%,残留限量增加643项、增幅41.5%,基本解决了当前评价动物性食品“限量标准不全”的问题。
二是标准要求与国际全面接轨。新发布的标准全面采用CAC和欧盟、美国等发达国家或地区的最严标准,对农业部公告第235号涉及的残留标志物、日允许摄入量、残留限量值、使用要求等重要技术参数进行了全面修订,设定的残留限量值与CAC兽药残留限量值一致率达90%以上;对氧氟沙星等10多种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兽药品种予以淘汰或改变用途
三是标准制定更加科学严谨。本次标准制定中充分考虑了我国动物性食品生产、消费实际和现行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实施中的关键问题,遵照国际通行做法开展了相关风险评估,广泛征求了行业、专家、消费者、社会公众、相关机构的意见,并接受了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评议。
据悉,新发布标准将代替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的相应部分。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科学规划、重点突破、循序推进的原则,不断加大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力度,积极推进兽药残留标准体系建设,力争用3至5年时间,实现限量标准对所有批准使用兽药的全覆盖和所有允许使用食品动物及组织的全覆盖,基本实现检测方法标准对所有限量标准的全覆盖,为我国动物性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更为有力的支撑。
声明:本文所用图片、文字部分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 06-192156新增设家装版块 中国消费者协会“查验宝”升级改名
- 06-191143《毁灭战士:黑暗时代》Steam获玩家“特别好评”
- 06-19628中央气象台继续发布暴雪橙色预警
- 06-191283宿州经开区召开新兴领域党建工作推进会
- 06-19110“提振消费信心”——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2023年消费维权年主题
- 06-19923战锤2025颅骨节预告片发布 将开启一折促销!
- 06-191112钻地大冒险全方位评测地下探险玩法特色与趣味体验深度解析
- 06-19427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污染防治攻坚战不能歇脚、不能停步|两会速递
- 06-192178vivo全新摄影师套装官宣:拥有200mm真独立镜头
- 06-191673《战地6》单人战役将革新叙事 以小人物视角书写史诗